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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1/9 18:20:09 访问次数:14002
纳入河南省QS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面粉产品主要包括以优质小麦为原料制作加工的面粉产品,分为通用面粉和专用面粉。通用面粉包括特制
一等面粉、特制二等面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面粉和低筋面粉;专用面粉包括面包用面粉、面条用面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面粉、发
酵饼干用面粉、酥性饼干用面粉、蛋糕用面粉、糕点用面粉等。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面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面粉(通用,专用)。获得专用面粉生产许可证的,其范围可以覆盖通用面粉。面粉生产许可
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1。
一、面粉生产企业必须的生产条件
(一)面粉的厂房
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面粉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企业不
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生产面粉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筛选设备(振动筛,平面回转筛);2. 比重去石机;3. 磁选设备(电磁辊,永磁铁);4. 磨粉机;5. 筛理设备(平筛,高方筛);6.
清粉机(专用面粉必备);7.微量添加设备(必要时); 8.包装设备;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如绞龙,风网等)。
纳入新乡QS认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挂面产品包括以面粉、荞麦粉、高粱粉、绿豆(或绿豆粉、绿豆浆)、大豆(或大豆粉、大豆浆)、蔬
菜(或蔬菜粉、蔬菜汁)、鸡蛋(或蛋黄粉)等为原料,添加食盐、食用碱或面质改良剂,经机械加工或手工加工、烘干或晾晒制成的干面条
。包括:普通挂面、花色挂面、手工面等。申证单元为1个,即挂面(普通挂面、花色挂面、手工面)。
二、生产挂面必须的生产条件
(一)挂面的生产厂房
挂面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
生产企业用于挂面制品干燥的晾晒场四周应有有效的防蝇、防尘措施,无尘土飞扬及污染源,地面应用水泥或石板等坚硬材料铺砌,平坦,无
积水,晾晒物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二)生产挂面必备的生产设备
普通挂面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 调粉设备(如调粉机、和面机等设备);
2. 熟化装置;
3. 压延机;
4. 干燥设施(烘房或晒场等);
5. 切断机;
6. 计量设备;
7. 包装设施(工作台或包装机)。
花色挂面除上述设备外,还应具备相应的原辅料处理设备。
手工面可以不要求压延机,拉吊工序必须手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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